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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峰渔关六旬“麻木”猥亵外地媳妇

于6月18日发生在五峰东大门渔关, 本地“麻木”公然对外地媳妇进行侮辱
当天下午江苏女子乘坐鄂EW8531的肖姓司机三轮车回当地婆家,由于处在边远山区,到家时候隔壁邻居及家人没有在家,要下车时候司机便伸手搂住该女子脖子说:我们去“玩哈子”同时用其猪手掀开女子裙子对其大腿及隐私处摸捏。由于惊吓,羞辱当时受害者没有及时呼救。而是极力逃脱,回家后开始打起丈夫电话求救。
事发后,其丈夫于6月21日回家指认麻木司机。当时双方理论未果,后求助于当地派出所。然而让人心寒的是:派出所出警以后,当事双方陈诉完事实经过,执法人员并没有做笔录,反而说这是小孩子玩的把戏,并极力让麻木摆脱纠缠离开现场。在受害人一再要求立案的情况下,其中一警察居然当众对受害人骂骂咧咧,还扬言不服可以找其上级,说自己是执法的不懂法律。
受害者见报案无门,只好求助居委会,居委会在受害者多次要求下才同意出面调解。然而在调解的过程中肖姓“麻木”态度蛮横,连最基本的公开道歉都含糊其辞。调解由此中断,居委会治调主任最后的答复是“我们尽力了,我们也有难度,你们按法律程序去走吧!”
事情到此,当事人感到一片茫然。法律界人士的意见是此案件应该报警由公安机关来处理;派出所却说,事情太小属于民事案件,应该自己去起诉;镇妇联也认为应该找派出所解决。“按法律程序去走” 该怎么走???是不是找到法院还会这样?????侵害人耍流氓的居然是老,
普通老百姓会怎么样??????再找下去人生安全会如何??????????
这标题歪的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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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什么过不去

只是再也回不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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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麻木司机没有“自认”(他当然不会傻到自已承认)的话,那得那个妇女举证。按楼主所述的情形,举证是很难的,没有第三人证明的话,除非能够在身上找出那麻木的指纹!
天空不曾留下我的痕迹,但我已经飞过......
渔关这鸟地方黑得很,派出所的人都是些寄生虫,找他们投诉还不如撞墙死得快。
个人见议直接打电话到报社,增加社会影响力,这样也许会有点搞头。
给报社打电话应如是说:女子受猥亵,公安部门说这是小孩子玩的把戏!
混也是一种生活!
个人见议直接打电话到报社,增加社会影响力,这样也许会有点搞头。
给报社打电话应如是说:女子受猥亵,公安部门说这是小孩子玩的把戏! ...
打柴书生 发表于 2009-6-28 09:19
大可不必了吧。
常言道:小不忍,则乱大谋。
           忍得一日之气,免得百日之忧。......
天空不曾留下我的痕迹,但我已经飞过......
能忍就忍

忍不下的话就暴打

坚持以和平法津手段解决,但同时不放弃用武力解决。

一个丑三轮车司机也这么嚣张
道德如此败坏
不管哪接 裹堂客滴都蛮多  特别是鱼关 动不动就听到说这个和那个裹起的  那个丈夫也太窝囊哒 还找个什么派出所 自己该决!
能忍就忍
一个丑三轮车司机也这么嚣张
紫气八方 发表于 2009-6-28 12:50
话可不能这么讲,三轮车司机也是劳动人民哦。
咱们在讨伐坏人的时候,一定不能把坏人与他所从事的职业搅在一起。
天空不曾留下我的痕迹,但我已经飞过......
话可不能这么讲,三轮车司机也是劳动人民哦。
咱们在讨伐坏人的时候,一定不能把坏人与他所从事的职业搅在一起。
天池水 发表于 2009-6-28 16:19
对  我几个熟人开麻木 他们就不流 就是有点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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